第一条 为感恩社会,报效家乡,鼓励六中学子努力学习,六横中学84届毕业生先期自筹10万元,于2016年1月在六横中学设立铭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也对高一、高二基础年级的学年期奖励。同时对学习成绩优良但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的学生设立铭志助困特别奖学金。
第二条 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铭志奖学金基金会,并成立基金理事会,由84届学生会主席刘云杰任会长,由刘圣本、邵秀珍为执行理事,孙开波、陈海霞、周迪源、忻海为理事会成员。
第三条 由六横中学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学校应于每学年评奖前公示该章程和获奖资格,评奖后公示左右获奖人员名单及获奖金额。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必须将初步审定的获奖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程序,任何申请者均不能获得奖学金。
第四条 奖励对象
1、六横中学正式注册学生
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定
3、学习成绩优秀,且自愿申请该奖学金的高中生
4、其品德优良和高考成绩优异的真实性由六横中学负责审核。
第五条 奖项设置
高一、高二、高三年级在籍的应届学生。高一、高二以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期末考试的总分为依据,考试总分前6名;高三以每年高考的总分为依据,高三高考总分前5名;以上学生可获得铭志奖学金。
高一、二年级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考试总分年级段第1名(两个年级段各设1名),奖金2500元/人;
二等奖学金:考试总分年级段第2-3名(两个年级段各设2名),奖金1500元/人;
三等奖学金:考试总分年级段第4-6名(两个年级段各设3名),奖金1000元/人。
高三年级奖学金:
高考成绩在六横中学第1名奖金为2500元,第2-3名为1500元,第4-5名为1000元。上一类分数线的考生再额外每人增加2000元。
助困特别奖学金:
一般设在高一年级段,因家庭条件造成求学困难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设1-2名,每年4000元,到高三毕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该生获奖学金资格。
1、违犯校规校纪,品行不正者,或受到学校处分者。
2、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
3、将所得奖学金用于请客、娱乐等非正常消费者。
4、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第七条 奖学金的发放
每年八月中、下旬由执行理事审定获奖名单,学校于每年9月20日前举行发放仪式。奖学金名单由校方提供,获奖学生相关情况造册存档,由基金会和学校校方各存档备查。
高一高二金额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为总额奖金的一半,第二次发放时间为该学年度第二学期初。高三一次性发放。
第八条 该基金系五年基金,期间基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铭志奖学金基金,任何成员或单位不可擅自变更相关条款内容。
第九条 本章程从2016年1月1日起生效,今后如需修改须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得基金会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本章程不尽事宜由铭志奖学金基金会解释。
2016年8月
铭志奖学金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