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班主任是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主力军,是学校教育的重要支柱力量,是沟通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枢纽。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发挥班主任在班级中的教育管理主导作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
第二章 月度考核项
第二条 日常行为规范考核。30分
按照各班级每四周班级三项竞赛的平均成绩,统计考核得分,名次与得分关系如下表: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得分 |
30分 |
26分 |
名次 |
7 |
8 |
9 |
10 |
11 |
12 |
得分 |
22分 |
18分 |
第三条 抽查评比。20分
学校各部门有权利与义务对各班级进行不定期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如实填写抽查记录表,并将记录表交与政教处,政教处根据核实结果,对抽查出现问题的班级扣2-3分。
第四条 学校活动(竞赛)考核。10分
1.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竞赛,集体项目评奖。一等奖得10分,二等奖得8分,三等奖得6分,参与活动未得奖得4分。
2.一个月有多次活动先计分,再取平均分。
第五条 每周班会课组织。10分
根据学校课程安排,班主任应根据学期初制定的班级工作计划有系统的组织安排好每一节班队活动课。利用班会活动课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完成班级工作。
1.每月必须完成一次安全教育信息平台中的安全教育班队课,未完成扣3分。
2.每周班队活动课期间,如学校有重要内容安排,各班级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未服从学校安排,扣2-3分。
3.班队课未按照计划执行,或者变更前未向政教处提前说明,酌情扣1-2分。
第六条 违纪行为。10分
1.学生间打架每次扣1-3分,影响恶劣每次扣4-10分
2.校内偷窃经查实每次扣3分。
3.校内抽烟每次扣1分。
4.考试作弊经查实一人次扣3分。
5.不服从老师管理,顶撞教师每次扣1分。
6.由于班主任管理教育不力,导致学生出校严重违纪现象,受到学校处分的,分别按照警告5分,记过10分进行扣分。
第七条 生活区管理。10分
按照各班级每周寝室红星获得比例,取月度平均值,统计考核得分,名次与得分关系如下表: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得分 |
10 |
8 |
名次 |
7 |
8 |
9 |
10 |
11 |
12 |
得分 |
6 |
4 |
班级混住的寝室分别计入各班级寝室基数。
第八条 出勤、组织考核。10分
班主任必须参加学校各部门组织的有关班主任工作的各类会议,必须参加并认真组织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学生集会、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须向校长室或政教处请假。
1.缺席会议、集会、活动一次扣2分,迟到一次扣0.5分
2.学生集会活动纪律差,班主任组织管理不到位,扣2-3分。
第三章 学期考核项
第九条 学生成绩。15分
根据教务处提供学生成绩数据,将上学期末和本学期末的班级学生平均进步名次或退步名次按年级段进行排名。进步名次年级段第一得15分;整体有进步得10分;其余不得分。
第十条 上交材料考核。5分
班主任应按照规定想学校有关主管部门上交材料,切忌拖拉或不交,材料要求表述整洁,条理清晰。
1.学期初上交:学期工作计划、班队课计划、班级机构设置、班级日常运行管理条例。
2.期末上交:班级日志、学生谈话记录、家校联系记录、主题班会材料、学期工作总结。
第十一条 家校联系。5分
积极组织参加家访、家长会活动,做到活动前有针对性的计划,活动后有总结。不重视家校工作,在活动过程中走过场,酌情扣2-4分。
第四章 学年度考核项
第十二条 学生满意度测评40分
学年结束前,学校组织学生对班主任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排名得分如下: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得分 |
40分 |
35分 |
名次 |
7 |
8 |
9 |
10 |
11 |
12 |
得分 |
30分 |
25分 |
第十三条 课任教师、班主任民主互评30分
学年结束前,学校组织班主任或本班课任教师对班主任进行评价,根据测评结果排名得分如下: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得分 |
30分 |
26分 |
名次 |
7 |
8 |
9 |
10 |
11 |
12 |
得分 |
22分 |
18分 |
第十四条 学校各部门评价30分
学年结束前,学校组织各部门对班主任进行评价,根据测评结果排名得分如下: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得分 |
30分 |
26分 |
名次 |
7 |
8 |
9 |
10 |
11 |
12 |
得分 |
22分 |
18分 |
第五章 考核等级、奖励、处罚
第十五条 班主任月度考核分数由月度考核项各项相加,扣除扣分项所得。总分一至四名为A等,五至八名为B等,九至十二名为C等。
出现下列情况班主任月度考核直接计为C等:
1.家长、学生投诉,经核查情况属实。
2.班主任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对学生违纪行为隐瞒不报。
3.因班主任工作不到位导致班级出现重大学生事故。
第十六条 学期考核由月度考核折算分加学期考核项总分加成,月度考核折算如下:
1. 学期考核折算总分一至四名为优秀,五至八名为良好,九至十二名为合格。
2. 学期中被评为校级以上班集体荣誉,班主任学期考核直接计为优秀。
3. 撰写德育相关论文、案例、课题获得市级三等奖得5分,获得市级二等奖得8分,市级一等奖得10分,获更高级别奖项加15分。参加各类德育相关的技能竞赛,获得市级三等奖得5分,获得市级二等奖得10分,市级一等奖得15分,获更高级别奖项加20分。此项累加不超过20分。
第十七条 学年度考核由学期考核折算分加学年度考核项总分加成
第六章 说 明
第十八条 本考核有政教处负责落实并实施
第十九条 本条例解释权在政教处